作者:周才忠 (日期:2025/5/2)
人生就像一條鐘形曲線,人口的許多屬性亦同,隨著距離中心越遠,人數就越少。這種模式在整個自然界中都有發現,是『生物學』、『醫學』和『公共衛生』領域最重要的概念之一。英國著名流行病學家-杰弗里‧羅斯在1985年發表的開創性文章『生病的個體和生病的人群』和1992年出版的著作《預防醫學策略》之中,勾勒出其偉大想法:“大量處於低風險的人可能會比少數處於高風險的人產生更多的病例,故改變風險因子的全人口分佈比針對高風險族群更佳”。由於這是一個「預防悖論」,高風險群和群體介入方法各有優缺點,導致「初級預防」工作(如健康教育)通常不太成功。雖然如此,全面性介入而非有針對性的介入,對「全民心理健康促進」相關政策和方案仍具有重要意義。例如,挪威最新『健康心理學』研究指出,如果我們能夠將整個人口向左移動“0.3個”標準差,即他們的心理變得更加健康,我們也許能夠將最高風險群體的盛行率"減半"。此「群體介入」策略也適用於「自殺防治」上,據香港一份模式分析顯示,透過降低“整個人口”的自殺風險(*將整個人口的自殺風險分佈向左移動),較少的人會經歷高自殺風險(*「危險區域」下的面積減少)。近年來,『幸福科學』出現了令人振奮的進展。例如,證明了「群體介入」會對全人口心理健康的常態分配產生移動效應,也就是更高的個人比例將跨越「心盛」的門檻,而「心病」和「心衰」類別中的人數將大幅地減少。因此,期待各級政府能把多數民眾的生活快樂幸福放在其施政目標的首要位置,而有不同以往的政策思維及宏觀的服務規劃。推動『幸福政策』的全人口策略,臺灣該是時候了!就讓改變發生,正面影響所有人吧!
【『預防醫學』的羅斯全人口策略】
我們都對所有人負責
─ 杜斯妥也夫斯基 (俄國文學大師)
杰弗里‧羅斯(Geoffrey Rose)(1926-1993),是英國著名流行病學家。很少有人像他有偉大的心靈和思想,會被單純的統計數據所感動。羅斯在1985年發表的開創性文章『生病的個體和生病的人群』和1992年出版的著作《預防醫學策略》之中,勾勒出其偉大想法:「大量處於低風險的人可能會比少數處於高風險的人產生更多的病例,故改變風險因子的全人口分佈比針對高風險族群更佳」。羅斯在書中,亦呼應了細胞病理學之父-魯道夫·菲爾紹的論點:「疾病史與人類文化史之間的關聯性,醫學和“政治”不能也不應該分開」。他立基在多年的相關研究結果發現,社會健康的基本決定因素應在其“大眾特徵”中找到,只有放在「社會脈絡」下才能理解異常少數群體,而有效的「預防」策略需要涉及整個人口的改變。此客觀澄清了經常混淆的思考和爭論(Hofman & Vandenbroucke, 1992; Rose, 2008)。
【人口發病率的決定因素─群體特徵】
『病因學』(Aetiology)面臨著兩個不同的議題:「單獨病例」的決定因素和「發生率」的決定因素。如果在人群中接觸到某種必要病原體的情況是同質的,那麼病例/對照和隊列方法(cohort methods)將無法檢測到它:它們只能識別“易感性”標記。控制中的相應策略是「高風險」方法,旨在保護易受感染個體;以及「群體」方法,旨在控制發病原因。這兩種方法通常不會相互競爭,但首要關注點應該始終是發現和控制發病的原因。良好醫療服務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不僅要問“診斷是什麼,治療方法是什麼?”,還要問“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是否可以預防?”這種思維方式影響了幾乎所有針對疾病原因與機制的臨床和實驗室研究方法。以個體為中心的方法應用於『病因學』,導致使用「相對風險」(relative risk)作為病因力量的基本代表:即“暴露個體的風險相對於未暴露個體的風險”。事實上,「相對風險」的概念幾乎排除了任何其他量化因果重要性的方法。它通常可能是衡量病因力量的最佳標準,但它根本無法衡量病因結果或『公共衛生』重要性(Rose, 2001)。
上圖顯示了兩個人口群(肯亞游牧民族和英國倫敦公務員)中年男性「血壓的收縮壓」(systolic blood pressure)常態分佈。常見的問題是“為什麼有些人的血壓比其他人高?”,在這兩種人口群情況下都可以同樣提出這個問題,因為在每種人口情況下,個體血壓的變化(*成比例)大致相同;而每種人口情況下的答案很可能都大同小異(*即主要是遺傳變異,環境和行為差異的影響較小)。我們可能會完全理解為什麼個體差異很大,但卻忽略了最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為什麼高血壓在肯亞人中不存在,而在倫敦卻很常見?」。這個問題的答案與「母體平均數」(population mean)的決定因素有關。因為這兩個群體的區別與個人的特徵無關,而是整個分佈的轉變—對整個人口產生「大眾影響力」(mass influence)的效應所致。因此,為了找到盛行率(prevalence)和發生率(incidence)的決定因素,我們需要研究「群體特徵」,而不是個體特徵(Rose, 2001)。
【「預防悖論」:高風險群方法 vs. 群體介入方法】
這兩種『病因學』方法─基於個人和基於群體─在「預防」方面都有對應的人。首先,預防策略旨在識別「高風險」易感個體並為他們提供一些個人保護。相較之下,「群體策略」則尋求控制整個人口發病率的決定因素(Rose, 2001)。
「高風險群」方法尋求實現的目標類似於“風險分佈”的截斷。此一般概念適用於高風險族群(高危險妊娠、新生兒或任何其他特別易感群體)的所有特殊預防措施。這項策略具有一些明顯且重要的優點,例如適合個人的介入、對象的動機高、醫師的動機高、高效率利用資源、效益風險比是有利的...。但「高風險群」方法也有一些缺點,包括篩檢的困難和成本、緩解和暫時性治療而非徹底治療、個體和群體的潛力有限、不合乎「行為─脈絡」等(Rose, 2001; Griffiths et al., 2020)。
關於「群體介入」方法,這是為了控制發病率的決定因素,降低風險因素的平均水平,使整個暴露分佈朝著有利的方向轉變。在其傳統的『公共衛生』形式中,它涉及大規模的「環境控制」方法;在其現代形式中,它正試圖(不太成功)改變社會的一些行為規範(Rose, 2001; Griffiths et al., 2020)。
「群體介入」方法的優點十分顯著。第一,它是激進的,試圖消除導致該疾病常見的根本原因。它對整個人口而言具有巨大的潛力─通常比人們預期的還要大。此外,該方法在行為上是合適的。如果不吸煙最終成為“常態”,那麼繼續勸說個人的必要性就小得多。一旦社會行為規範被接受(例如飲食),並且供應行業適應了新的模式,那麼維持這種情況就不再需要個人的努力。我們希望,旨在改變個人的健康教育階段只是暫時的需要,等待社會可接受的規範發生變化(Rose, 2001; Griffiths et al., 2020)。
不幸的是,「群體介入」方法也存在一些嚴重的缺點。它只為每個人提供了很小的好處,因為無論如何,他們其中的大多數人都會沒事的,至少在未來很多年裡。此導致了「預防悖論」(Prevention paradox):“為人口帶來大量利益的預防措施,對每個參與者幾乎沒有好處”。這就是『公共衛生』的歷史—免疫接種、繫安全帶以及現在改變各種生活方式的特徵。這些預防措施對整個人口來說具有潛在的重要性,但對每個人來說卻收效甚微—尤其是在短期內;導致參與者的動機較差。我們不應該感到驚訝的是,「健康教育」往往對個人和短期內相對無效。人們採取行動大多是為了獲得實質的、即時的回報,而醫師對於「健康教育」的動機本來就很薄弱的。不管他們接受或拒絕我們的建議,他們明年的健康狀況都不太可能有太大改善。作為「健康教育」的激勵因素,更有力的是增強“自尊”和“社會認可”所帶來的社會回報(Rose, 2001; Griffiths et al., 2020)。也就是說,預防策略可以針對改變「大多數人」來定義“正常”和“異常”(Raza et al., 2018)。
「預防悖論」,也是一種「自我挫敗預言」(Self-defeating prophecy)或是「防備悖論」(Preparedness paradox)。例如,足球中嚴重受傷的可能性比橄欖球更高;大多數飲酒問題不存於酒精成癮者身上;大多數唐氏症病例都是由年輕、低風險的母親所生;防止COVID-19大流行的各項措施,但預言的傳播並未發生;…。因此,「預防悖論」凸顯了一種看似矛盾的情況,即最大的疾病或死亡負擔是由低至中等風險族群造成的,因為他們人數較多。正如每一個十字架,都有可能是一個空墳墓。有時,我們的認知偏誤,往往會增加挫敗的可能性(周才忠,2024)。
【人口群的鐘形曲線移動效應】
此外,這不僅適用於「個人」,也適用於整個「社區」。例如,英屬哥倫比亞大學人口暨公共衛生學院的教授-克萊德·赫茲曼(Clyde Hertzman),他是「人類早期學習夥伴關係」(HELP)研究中心的創始主任,生前長期致力於兒童早期發展和人口健康方面極具影響力的研究。赫茲曼促使英屬哥倫比亞省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擁有全省每個街區和學區「早期發展地圖」的管轄區,這些地圖有助於顯示幼兒脆弱性模式與其社會經濟條件之間的關係。正如預期的那樣,較低的收入、較貧窮的生活條件和社區資源跟其更糟糕的結果有關。但重要的是,HELP研究中心還表明“儘管脆弱性風險最高的是城鎮最貧困的社區,但面臨風險的兒童數最多分佈在中產階級社區”(Hancock, 2019)。
這對『公共衛生』政策和方案具有重要意義。人們很容易只關注少數「高風險」的個人、群體和社區—即所謂的「有針對性的」介入措施—因為這似乎更便宜。但這不是一個非常有效的策略,因為它可能會錯過了大多數需要支持的案例。因此,如果我們想要產生最大的影響,我們就需要影響全體人口。在英國,這被稱為「比例普遍主義」(Proportionate universalism);每個人都會得到介入,但最需要的人會得到更多。此乃讓曲線轉向健康的最佳方法(Hancock, 2019)。
【「預防悖論」:全面性介入而非有針對性的介入】
「治療」服務並不能帶來「健康」。他們修復了它。「健康」是在人們的生活環境中產生的,例如子宮裡、家庭裡、日託中心裡、學校裡、朋友圈裡、文化活動裡、運動裡和工作場所裡。因此,主要的努力必須放在醫療服務之外。「全面性介入」措施優於有針對性的介入措施。當某種現象在人群中廣泛分佈時,例如精神疾病,中低風險族群的盛行率將高於少數最高風險族群(Rose,1992)。所以「預防」工作需要關注眾多低風險和中度風險族群,而不僅僅是少數高風險族群。在身體健康方面,「全面性介入」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功(Mackenbach et al., 2013)。可預防疾病約佔疾病負擔及相關費用的“70%”(Gullotta, 2005)。
【「預防悖論」在預防自殺理論和策略中有用嗎?】
【「自殺防治」的群體介入策略】
我們該思考怎樣在憂鬱產生之前再多做一點…。實際上,容易以自殺方式結束生命的民眾,是在人口的常態分配中,落在左邊某個切點以下極少數的人。如果我們能夠透過一般群體的介入,把人的整體分配往正面的方向移動,那麼會落在這個切點以下的高危險群人數自然就會下降,自殺的人也就會明顯減少。根據國外多項縱貫或跨國研究證實,自殺與「不快樂」或「生活不滿意」之間有著密切關聯。唯有讓大部分的民眾都感覺生活快樂有意義,自然就不會去想尋死這件事情了(周才忠、陳嘉鳳,2010)。
據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自殺研究預防中心的一篇研究(Yip et al., 2014),以2012年香港政府醫院管理局相關數據分析顯示,透過降低“整個人口”的自殺風險(*將整個人口的自殺風險分佈向左移動),較少的人會經歷高自殺風險(*「危險區域」下的面積減少)(如上圖所示)。
這個模式分析表明,降低大量人群相對較小的自殺風險,比降低精神病患者的自殺風險更有效。此結果與Lewis等人(1997)的結果一致。此研究發現,即使能夠制定出有效的介入措施,「高風險」(*指標性/三級預防)策略對人群自殺預防的效果也十分有限,而英國政府減少自殺的目標更有可能透過旨在降低整體民眾風險的「全人口」策略來實現。與「高風險」方法相比,基於人群的方法更加徹底,對一般人群的影響也更大。英國流行病學家-杰弗里‧羅斯設想的人口策略是「預防」為主,使整個人口的「自殺傾向」分佈轉向更有利的方向。這包括促進上述人員的心理健康,而且他們目前尚未被確定為精神疾病或痛苦的臨界點或閾值。
事實上,此模式表明,從理論上講,降低「健康人群」的自殺發生率會更“有效”。但在實務中,只有當降低「健康人群」的自殺發生率至少與降低「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殺發生率同樣可行時,這才是正確的。透過密集的臨床照護和管理來預防「精神疾病患者」自殺的成本很高,但在減少自殺人數方面卻更為有效。然而,儘管「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殺風險過高,但自殺仍然是罕見事件,因此對減少自殺人數的影響仍然很小。為了挽救同樣數量的自殺者,它的有效性至少需要比一般人群高出30倍。確實,我們社區中患有精神疾病的人需要更好的臨床照護和治療,但對自殺人數的影響仍然有限。此外,還有一些有前景的全面性(*「初級預防」)方案,例如限制自殺手段(Yip et al., 2012)、負責任的媒體報導(Fu et al., 2011; Niederkrotenthaler et al., 2012)和一些以「社區」為基礎的方案(Wong et al., 2012),已經證明了們在減少社區自殺人數方面的有效性,而且成本並不高。然而,這確實依賴社區利害關係者的參與和合作。制定並評估一些基於人群的自殺預防策略的有效性非常重要。迄今為止,針對自殺預防的潛在有效人群方法的研究還不夠。看來,以「社區」為基礎的支持和參與對於預防自殺不僅是可取的,而且是必不可少的(Knox et al., 2003; While et al., 2012; Conwell & Farley-Toombs, 2012)(轉引自Yip et al., 2014)。
【『幸福科學』的正向心理健康視角】
近年來,『幸福科學』出現了令人振奮的進展。例如,「正向心理健康」不能僅僅透過實現一個人的潛力或過上美好的生活來達到,因為這些行為不必然會帶來快樂、滿足或喜悅。因此,我們需要對「正向心理健康」有科學性的理解,這不只是為了深入瞭解為什麼有些人享受生活,而另一些人卻不享受生活,還要制定有效的相關介入措施,以便我們更多的人能夠「茁壯成長」(Thriving)和「心盛」(Flourishing)。如果一個人快樂幸福的基準,即使有重大的正向或負向波動,他們也往往會回復。但通常這樣假設的設定點是由“基因”決定的,而且是“不可改變”的。然而,『幸福科學』探討了如何介入以增加「心盛」的可能性(包括,改變設定點、改變外在環境以及改變態度與行為)。雖然這個領域的大部分重點仍是關於「個人」層面的改變,但「社會」或「群體」層面的改變作法有很大的空間可以來提升我們大多數公民的「心盛」水平。此外,證據表明,改善人口群的平均心理健康的水準將直接導致降低精神障礙的盛行率(prevalence)。因此,這樣「正向心理健康」促進的工作事項,代表著一種“雙贏”的局面:個人可以「心盛」,社會也是受益者(Huppert, 2005)。
「心盛」是『正向心理學』的重要新概念之一,其指一種完全、高度心理健康的表徵(Keyes, 2003)(Keyes, 2007)。「心盛」的相關方案也是透過「群體介入」方式來進行(Huppert, 2009)。2010年紐西蘭的全國心理健康週活動就以「人人心盛」為主題,其心理健康基金會也提供不少相關的成功社區方案範例。國內,其實有蠻多類似的社區方案(如時間銀行、社區中心、社區守護計畫、玩具圖書館等),只是沒有那麼明確的「心理健康」意涵及目標。因此,如果能做些方案規劃上的修正,自然能夠發展出符合臺灣本土的社區需求及在地特色的「心盛」方案模式。另外,值得深思的是目前國內的心理衛生相關專業的人員訓練與服務提供是建立在對問題或疾病的診斷與治療上,而非「心理健康」與「幸福感」的提昇,這是推展「心盛」方案的最大阻礙因素(轉引自陳嘉鳳,2010)。
【「群體介入」的未來方向】
「群體介入」(Population intervention)是不同於傳統個別介入的方式,其乃針對整體人口或特定群體(如學校兒童或職場員工)做全面性的介入,其主要目的是希望增加「高度心理健康」的人口比例。此理論基礎在於當整個人口的常態分配開始往正面方向發展,落在底端的高危險群人數自然就會下降,心理疾病的人更會明顯減少(Huppert, 2004;Huppert, 2005)。目前,澳洲、美國與香港有類似的經驗,但均以「方案」為基礎,執行期程很長,不少地方會用「社會行銷」的概念,並且非常強調成效評估的重要性。然而,這些對國內相關心理衛生專業來說,可能都是比較陌生的部份(轉引自陳嘉鳳,2010)。
「全面性介入」(Universal intervention)的研究者通常承認提高所有兒童的能力和正向心理健康的價值,但測量結果往往側重於心理病理學症狀的減少,而不是對整個人口的正向好處。測試Rose(1992)所述「群體介入」模式的適用性,將是一個有價值的鍛鍊。也就是說,此類方案需要確定群體平均變化的規模,以及這在多大程度上增加了分佈正向尾部(*「心盛」)中的個體數量,而在多大程度上減少了分佈負向尾部(*「心病」或「心衰」)中的個體數量(Huppert, 2005)。
未來,「群體介入」需要擴大參與者基礎,以包括一般的成年人口群,他們需要採取“生命週期”(life-course)方法。若干的證據清楚地表明,為晚年的「幸福感」(well-being)提供堅實的基礎,需要在生命最初幾年進行良好的培養。可以做更多工作來教育準父母瞭解胎兒和產後的最佳發育。例如,產前檢查和分娩課程的普遍實施,為「全面性介入」提供了理想的機會。在教育的各個階段,從學前班到大學階段,可以更加重視「幸福感」的重要性,鼓勵學校像對待學業成就一樣認真對待社會、情緒、身體和創造性的發展(Gardner, 1993/2000)。職場可以在提高員工「幸福感」方面發揮更積極主動的作用,而不僅僅是利潤率。令人驚訝的是,似乎很少有雇主認識到「快樂」的勞動力是生產力更高的勞動力;對該領域廣泛研究的統合分析表明,工作滿意度與較低的缺勤率、更高的員工留任率和更好的工作表現有關(Judge et al., 2001)。正向的工作環境是員工能夠經驗到良好的參與度和自主性、挑戰和展示其能力的機會,以及與職場他人建立正向關係的環境。所有組織都需要認識負面的刻板印象(如老年人、女性或少數民族)對這些群體的情緒「幸福感」、社會互動和能力有破壞性影響,而正向的態度使他們能夠「茁壯成長」並利用自己的潛能。新一代實證的「群體介入」具有巨大的潛力,可以惠及廣泛的個人和整個社會(轉引自Huppert, 2005)。
【『幸福政策』的全人口策略】
如果各級政府能把多數民眾的生活幸福放在其施政目標的首要位置,而有不同以往的政策思維及宏觀的服務規劃(周才忠、陳嘉鳳,2010)。找出不快樂的人,提供資源介入改善是一種施政方式;建構自由民主、縮減貧富差距、實現包容接納、提供多元選擇、堅持公平正義、落實生態保護,形成友善社會環境,以提昇整體國民的快樂程度及生活品質,更是一種積極作為的施政方式。此外,應定期衡量國民快樂幸福概況、區域分布及生活滿意程度。並依此資料,進一步透過學校、職場等群體或社區的介入、系統性地培養多數民眾的自處或因應能力、健康生活型態;同時提供良好的教育與工作環境,建立不同系統的社會支持網絡,使其即便在惡劣的環境中,還是可維持某種程度的快樂幸福感。如此「幸福臺灣」的理想目標才有可能真正達成(陳嘉鳳、周才忠,2011)。
【臺灣,該是時候了!!】
想理解生活,只能往後看
但生活要好,必須向前看
─ 齊克果 (19世紀丹麥哲學家與作家)
人類的短暫心理狀態(如喜怒哀樂),雖然會隨著情境、事件、人際、群際、組織、地域、社會…而變化,但假使發展成一種穩定的心理素質,可概分為「心病」(精神障礙)、「心衰」(萎靡不振)、「心常」(不好不壞/中度心理健康)與「心盛」(蓬勃發展/高度心理健康)四種。
「心病」或「心衰」的人,通常過著既空洞又空虛的生活。而後者是處於高風險不利狀態,會因高壓力或突發生活事件,而演變成「心病」。「心常」的人,身處不好不壞的一種狀態,也是值得關注的。雖然被界定為中度/中等的心理健康狀態,表示還有更加提升的空間、潛力。
「心盛」的人,是一種高度蓬勃發展的心理健康狀態。此也是所謂「心理健康」的縮影與代名詞,意指擁有善良、創造力、成長、韌性等心理素質。不僅僅是主觀感受良好,而且各項身心功能展現俱佳,擁有支持性和有益的社會關係、過著有目的和意義的生活、相信自己有能力勝任重要工作或活動、對未來充滿樂觀展望;能為他人、家庭、團體/組織、社區、社會做出積極的貢獻…。以上「心盛者」在全人口群裡的盛行率只約占“兩成”比例。
雖然「心病」(精神障礙)者的人數不多,提供適當且充足的「臨床治療」、「二級、三級預防」措施,有其不得不、必要或階段性的專業與政治考量。但僅靠治療處遇和社會福利(*因有「汙名化」的混淆效應),並不足以改變心理健康的人口鐘形曲線。有時,反而會加大「心病」者的比例,讓原本處於萎靡不振(Languishing)的人,落入更不利的狀態。故其無助於真正移動更多的一般(「心常」者)人口群,提升至高度心理健康狀態,邁向世界幸福國家之林。
如果各級政府,願意把多數人民的生活快樂幸福,放在其施政目標的首要位置,自然能有不同以往的政策思維及宏觀的服務規劃。相信所有的臺灣民眾也會殷殷期盼,前瞻的國家領導人能為我們開創出一個心理健康大未來、心理蓬勃大社會。
讓改變發生
正面影響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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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才忠 (2024)。「台灣心理專業者的未行之路」(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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