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才忠 (日期:2026/1/25)
臺灣『社區心理學』的「源起期」最早研究和實務經驗多屬『社區心理衛生』區塊,其可能推力來自於1999年發生的九二一大地震。這樣的興起脈絡與美國類似,主要由1963年國會通過《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法案》所促發。但差異的是臺灣在1980年代後期經歷了民主化的『寧靜革命』,隨之而起的「社區總體營造運動」也在『後威權時代』開始產生一些「社區研究」和「社會改變」的行動,其關注長期被隱沒的聲音,例如無家可歸者(街友)、懷孕青少女、犯罪被害恐懼、社區犯罪風險、階級與性別(公娼)等議題,進而“由下而上”促發了某種程度在相關政策與服務上的「典範轉移」。此足以說明『社區心理學』在臺灣本土早期發展的事實與過程。因此,本文介紹的內容,『臨床心理學』的「科學家─實務者」模式典範轉移、『社區心理學』的「參與者─概念化者」新角色、美國『社區心理學』形成期的研究重點、臺灣相關開創性研究和實務(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街友/懷孕青少女)與其影響性等。回顧這段“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的過程,更加印證了,面對『神經科學』的襲捲、以「個人」為焦點、以「治療」為主體等專業潮流。『社區心理學』雖然邊緣,但對社會議題關心,對社會發展有理想性。相較於其他領域的『心理學』家,臺灣『社區心理學』家對於「幸福社會」的關心,是強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