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才忠 (日期:2026/9/17)
本文主要探討Brickman等學者(1982)提出的「助人與因應模式」,並從『社區心理學』的觀點,反思助人者如何看待案主的責任、能力、環境與改變。文章將助人模式分為道德模式、補償模式、醫療模式及教化模式,分別呈現不同的責任歸屬與助人方式。本文並透過《社區心理學實務》課堂中相關暖身活動的結果,了解初學助人者對案主責任與解決能力的看法。結果顯示,多數學生仍傾向相信案主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與行動能力,其中以道德模式與補償模式較為明顯。文章進一步透過長者、街友及懷孕青少女等案例,說明個人的困境往往受到家庭、社區、制度及社會環境等多重因素影響,因此不能只將問題歸因於個人。其中,補償模式強調在承認環境限制的同時,仍保留案主的主體性與改變能力,其核心精神是「問題的發生不一定是你的責任,但未來的改變可以有你的參與」。 因此,助人者不僅要提供必要的資源與支持,也應協助案主維持自主、選擇與參與的能力。整體而言,本文認為成熟的助人工作不應只著重於「改變個人」,而應同時理解個人與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助人者除了協助案主面對自身問題,也需要反思自身的價值觀與介入方式,避免過度責備、控制或使案主產生依賴。真正的助人應透過賦權、資源與支持,使案主重新取得改變生活的能力,並進一步關注造成困境的環境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