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才忠 (日期:2026/10/22)
「賦權」與「公民參與」是『社區心理學』理解個人、組織與社區如何影響自身生活及推動社會改變的重要概念。然而,公民參與並不必然代表實質的影響力,賦權也不應僅被理解為個人能力或自信的提升。本文從社區心理學的觀點出發,探討賦權、公民參與、權力關係與社會正義之間的關聯,並透過青年集體行動、個人公民倡議、環境決策中的權力不平等,以及臺灣RCA工殤事件等實例,分析個人經驗如何轉化為公共議題,以及受影響者如何透過共同理解、組織行動與持續倡議,爭取應有的權利並探索制度改變的可能性。本文亦結合Rappaport、Zimmerman與Arnstein等學者的相關論述,反思專業知識與在地知識之間的關係,以及參與形式與實質決策權力之間的差異。進一步而言,本文主張,『社區心理學』工作者不應僅從外部研究社區、界定問題或提供服務,更應透過參與式行動研究(PAR),與社區成員共同界定問題、建構知識、實踐行動並反思成果。唯有讓受到影響的人們真正參與決策、形成集體力量,並共同改變限制其生活選擇的環境與制度,賦權才能超越個人層次,公民參與也才能成為促進生命尊嚴、民主實踐與社會正義的重要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