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才忠 (日期:2026/10/1)
「社區心理衛生」的發展,不只是將心理衛生服務由醫院或機構轉移至社區,更代表心理衛生工作在價值、知識、服務方式與權力關係上的典範轉移。本文從Cook(1970)與Bloom(1973)的早期論述出發,探討心理衛生工作由個人治療與疾病取向,逐漸走向預防、社區資源、人與環境脈絡及社會系統的改變;並透過Rosenberg與Rosenberg(2006)對去機構化後挑戰的分析,指出「離開機構」並不等於「社區融合」。進一步從「我們/他們」轉向「人與脈絡」,從「替人發聲」走向「讓人發聲」,再由「替人做」走向「與人一起做」,重新思考心理困擾者的生活經驗、社會關係、環境條件與社會資源。本文並探討賦權、參與、共同決策及社區支持對心理健康的意義,指出心理健康不能僅以症狀或個人狀態理解,也與選擇、控制、社會支持、社區參與及有價值資源的取得密切相關。最後藉由Nelson、Lord與Ochocka(2001)所提出的「賦權—社區融合典範」,說明社區心理衛生並非否定醫療或專業,而是重新定位專業角色,使心理衛生工作由專業控制走向合作、參與與共同創造,並將個人復原與社區生活、社會支持及有價值資源的取得連結起來。本文認為,社區心理衛生的核心不在於服務「搬到哪裡」,而在於如何重新理解人、脈絡、權力與社區,並與人共同創造更具支持性、參與性與包容性的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