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30日 星期三

《『社區心理學實務』課程發展》專輯(VII):「社區心理衛生」的典範轉移──從「醫療化—機構化」走向「賦權—社區融合」

 

作者:周才忠 (日期:2026/10/1)

      「社區心理衛生」的發展,不只是將心理衛生服務由醫院或機構轉移至社區,更代表心理衛生工作在價值、知識、服務方式與權力關係上的典範轉移。本文從Cook(1970)與Bloom(1973)的早期論述出發,探討心理衛生工作由個人治療與疾病取向,逐漸走向預防、社區資源、人與環境脈絡及社會系統的改變;並透過Rosenberg與Rosenberg(2006)對去機構化後挑戰的分析,指出「離開機構」並不等於「社區融合」。進一步從「我們/他們」轉向「人與脈絡」,從「替人發聲」走向「讓人發聲」,再由「替人做」走向「與人一起做」,重新思考心理困擾者的生活經驗、社會關係、環境條件與社會資源。本文並探討賦權、參與、共同決策及社區支持對心理健康的意義,指出心理健康不能僅以症狀或個人狀態理解,也與選擇、控制、社會支持、社區參與及有價值資源的取得密切相關。最後藉由Nelson、Lord與Ochocka(2001)所提出的「賦權—社區融合典範」,說明社區心理衛生並非否定醫療或專業,而是重新定位專業角色,使心理衛生工作由專業控制走向合作、參與與共同創造,並將個人復原與社區生活、社會支持及有價值資源的取得連結起來。本文認為,社區心理衛生的核心不在於服務「搬到哪裡」,而在於如何重新理解人、脈絡、權力與社區,並與人共同創造更具支持性、參與性與包容性的生活環境。

2026年9月29日 星期二

《『社區心理學實務』的「社區服務方案設計」》專輯(XII):〈社區方案設計第一步〉─擬訂「題目」與「目的」

 

作者:周才忠 (日期:2026/9/30)

       本文以「社區方案設計第一步」為主題,探討社區服務方案如何從「題目」與「目的」開始,逐步釐清方案的方向與意義。文章指出,方案設計不應急於安排活動,而應先理解社區問題、居民需求、生活脈絡,以及社區既有的資源與優勢。「題目」除了要清楚、簡潔、具有記憶點,也應兼顧尊重、包容與服務對象的主體性;「目的」則回答「為什麼要做」,說明方案存在的理由與基本方向,並與「總目標」所強調的預期整體改變有所區別。本文進一步說明,目的、目標、策略與活動之間應具有合理的邏輯關係,不能只是活動的堆疊。同時,從參與式方案規劃與社區賦權的觀點出發,強調居民、服務對象及重要利害關係人的經驗與意見,應成為方案設計的重要資源,使社區工作從「替人做什麼」逐步走向「與人一起做什麼」。因此,社區方案設計的核心,是先釐清「這是什麼、為什麼做、希望改變什麼」,再進一步思考「如何行動」與「產生什麼改變」,透過共同參與將方案理念轉化為實際的社區行動。

2026年9月28日 星期一

《『社區心理學實務』課程發展》專輯(VI):〈從「基本歸因謬誤」到「脈絡最小化偏誤」〉─社會問題的個人化、脈絡與建構

 

作者:周才忠 (日期:2026/9/29)

       本文從「基本歸因謬誤」與「脈絡最小化偏誤」出發,探討人們在理解個人行為與社會問題時,容易過度聚焦個人因素,而忽略情境、社會關係與環境脈絡。本文進一步以『社區心理學』的生態觀點,說明個人與家庭、學校、社區、文化及社會制度之間具有相互作用的關係,理解問題不能只歸因於個人,也不能將責任完全轉移給環境。另一方面,透過Seidman與Rappaport(1986)對社會問題的分析,本文進一步指出,個人主義、單一標準、從極端案例概化、問題化與一致性的解決方案,都可能影響人們如何界定與處理社會問題。由此,本文將分析脈絡從「個人歸因」延伸至「脈絡分析」,再進一步反思「社會問題如何被定義與建構」。本文主張,理解社會問題除了要問「這個人有什麼問題」,更應追問「問題如何形成」、「問題如何被定義」以及「哪些脈絡使問題持續存在」。透過脈絡化與生態性的思考,可同時看見個人的主體性、社區資源、文化差異與集體行動,進而拓展個人與環境共同改變的可能性。

2026年9月23日 星期三

《『社區心理學實務』課程發展》專輯(V):〈從還原到生態,再到系統〉─『社區心理學』的脈絡化、關係性與賦權

作者:周才忠 (日期:2026/9/23)

       現代科學透過分析、分解與測量,使人類得以理解複雜現象;然而,當還原論成為理解心理與社會生活的主要框架時,可能忽略不同層次之間的關係、脈絡與互動。本文從本體論、方法論與知識論還原出發,探討醫學還原論與神經還原論對心理與精神疾病理解的影響,並反思將問題過度歸因於個人或大腦的限制。本文進一步以Rappaport(1977)的生態觀點為基礎,說明社區心理學如何從「缺陷」走向「資源與優勢」,從被動接受協助走向「賦權與參與」,並延伸至神經多樣性、社會文化多樣性及Haraway(1991)的賽博格與後人類觀點,重新思考人與環境、科技及非人世界的關係。最後引入系統科學與代理人基礎模型(ABM),探討心理與社會現象如何在多層次互動、回饋與動態關係中形成。因此,本文將社區心理學的發展理解為從「部分」走向「關係與整體」、從「個體」走向「脈絡」、從「缺陷」走向「資源」,以及從「單一因果」走向「多層次系統」的轉變。面對複雜的心理與社會問題,重要的不只是追問「誰出了問題」,更應進一步思考「這個人與這個環境之間發生了什麼」,以及「這些關係又是如何形成、維持與改變的」。

2026年9月19日 星期六

《『社區心理學實務』課程發展》專輯(IV):從『實證主義』到『批判論─三大「科學哲學觀」和『社區心理學』研究的發展與整合

 

作者:周才忠 (日期:2026/9/20)

       本文旨在探討社區心理學的科學哲學基礎,以及後實證主義、建構主義與批判論三大科學哲學觀對社區心理學研究的影響與整合應用。首先,從傳統心理科學與實證主義的發展談起,說明其強調客觀性、價值中立、因果關係、假設檢驗、測量與研究控制等特徵,以及這些研究取向在面對真實社區情境時所產生的限制。其次,探討後實證主義如何在保留科學證據與研究嚴謹性的基礎上,承認研究者無法完全脫離自身觀點與價值,並強調反身性與對研究結果的持續檢驗;建構主義則重視知識的社會與情境建構,強調居民生活經驗、主觀意義與多元觀點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透過法蘭克福學派與批判論的發展,進一步將研究視野延伸至權力、不平等、壓迫、資源分配與社會正義,促使社區心理學不僅理解與描述社會問題,也關注賦權、參與及社會改變。最後,本文以鄰里環境對兒童生活影響的研究為例,說明三大科學哲學觀可以相互補充,分別從社區結構、居民經驗與權力關係等層面理解複雜的社區現象。整體而言,社區心理學並非否定傳統科學,而是在科學嚴謹性的基礎上,進一步重視情境、多元觀點、研究者反身性、居民參與與社會正義,藉由不同科學哲學觀的整合,使研究知識能更貼近真實社區生活,並進一步連結賦權與社會改變。

2026年9月16日 星期三

《『社區心理學實務』課程發展》專輯(III):〈助人與因應模式〉─持有什麼樣的助人價值觀,就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作者:周才忠 (日期:2026/9/17)

       本文主要探討Brickman等學者(1982)提出的「助人與因應模式」,並從『社區心理學』的觀點,反思助人者如何看待案主的責任、能力、環境與改變。文章將助人模式分為道德模式、補償模式、醫療模式及教化模式,分別呈現不同的責任歸屬與助人方式。本文並透過《社區心理學實務》課堂中相關暖身活動的結果,了解初學助人者對案主責任與解決能力的看法。結果顯示,多數學生仍傾向相信案主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與行動能力,其中以道德模式與補償模式較為明顯。文章進一步透過長者、街友及懷孕青少女等案例,說明個人的困境往往受到家庭、社區、制度及社會環境等多重因素影響,因此不能只將問題歸因於個人。其中,補償模式強調在承認環境限制的同時,仍保留案主的主體性與改變能力,其核心精神是「問題的發生不一定是你的責任,但未來的改變可以有你的參與」。 因此,助人者不僅要提供必要的資源與支持,也應協助案主維持自主、選擇與參與的能力。整體而言,本文認為成熟的助人工作不應只著重於「改變個人」,而應同時理解個人與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助人者除了協助案主面對自身問題,也需要反思自身的價值觀與介入方式,避免過度責備、控制或使案主產生依賴。真正的助人應透過賦權、資源與支持,使案主重新取得改變生活的能力,並進一步關注造成困境的環境條件。

2026年9月9日 星期三

《『心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過去.現在.未來》專輯(II):「心理健康的社會決定因素」的歷史沿革、概念框架(社會梯度/生命歷程/上游與下游/結構性與中介性)、多層次介入措施、未來發展方向

 

作者:周才忠 (日期:2026/9/10)

     「心理健康的社會決定因素」(SDoMH)強調,心理健康不僅受到個人生物與心理因素影響,也與社會、經濟、家庭及社區環境密切相關。本文回顧SDoMH的歷史發展與概念架構,並整理家庭、住房、就業及社區層級的介入措施。文獻顯示,社會經濟弱勢、歧視、童年逆境、住房不穩定、失業及社會孤立等因素,可能在生命歷程中累積並造成心理健康不平等;而住房、就業、收入支持、社區安全、自然環境及社會連結等介入,則具有改善心理健康與生活品質的潛力。整體而言,未來心理健康政策應由下游疾病治療轉向上游預防,透過跨部門及多層次介入改善社會環境,促進心理健康與健康公平。

2026年9月6日 星期日

《『心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過去.現在.未來》專輯(I):上游觀點、歷史沿革、WHO全新指導方針、臺灣實踐經驗與未來發展方向

作者:周才忠 (日期:2026/9/7)

       面對社會不平等、工作與生活壓力、社會孤立及環境變遷等複雜健康挑戰,健康與幸福已無法僅依賴生物醫學與醫療體系,而須從社會、文化、經濟與環境等因素加以理解。因此,「心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Mental Health in All Policies, MHiAP)逐漸成為促進心理健康與健康公平的重要治理策略。本文以臺灣MHiAP發展經驗為基礎,並參照WHO 2025年相關指引,探討臺灣未來的政策發展方向。臺灣過去已透過先驅計畫累積跨部門合作、指標建構、政策影響評估及教育、職場、防災與社區等實踐經驗,具備進一步制度化的基礎。未來應強化行政院層級跨部會治理、心理健康影響評估、預算配置、共同指標與責信機制,並將生命歷程、社會決定因素、人權與公平納入政策核心。總體而言,臺灣MHiAP應由「政策融入」走向「治理融入」,再進一步走向「社會環境轉型」,由過去「衛福部做心理健康」,逐步發展為各部會共同承擔心理健康責任,並以心理健康與幸福作為衡量政策品質與社會幸福的重要依據,實現由「計畫型治理」邁向「制度型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