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9日 星期一

《『預防心理學』的過去.現在.未來》專輯(IX):『心理幸福感經濟學』─一項來自世界第二幸福國家的前瞻性研究

 

       丹麥,是世界上數一數二的最幸福國家。在《世界幸福報告》公布的這11年來,丹麥有三次名列第一,八次位居第二,而臺灣的排名則介於24~42名之間。這一篇是譯自丹麥-南丹麥大學國家公共衛生研究所等12位學者於2021年發表在《歐洲健康經濟學期刊》(EJHE)的前瞻性研究論文。其首度從『經濟學』的視角,來驗證人口群「心理幸福感」狀況是否能預測未來「醫療保健」成本和「疾病津貼」支出。此分析發現,2016年「心理幸福感」狀況每提高1分,2017年每人「醫療保健成本」就會降低42.5美元,「疾病津貼轉移成本」也會降低23.1美元。這項研究結果意義重大,尤其對於相關「政策」和「實務」方面。從1985年英國著名流行病學家-杰弗里‧羅斯最早提出「人口群的鐘形曲線移動效應」構念開始,這40年來,此「全面性介入」典範已獲得了巨大的進展,由最初的『預防醫學』範圍,逐步擴展至「身體健康促進」(*預防疾病約佔疾病負擔及相關費用的70%)(Gullotta, 2005)、「自殺防治」(*降低整個人口的自殺風險)(周才忠、陳嘉鳳,2010;Yip et al., 2014)、「預防精神障礙」(*整個人口向左移動0.3個標準差,也許能將最高風險群體的盛行率減半)(Holte, 2024)、「群體心理健康」(*意味著要讓整個人口群的「心理幸福感」程度向更高的水平靠攏)。此外,改善「心理幸福感」可以在短期內帶來正面的投資回報,而這方面的證據基礎正在不斷增強,目前歐盟執委會和世界衛生組織(WHO)制定的政策與研究重點也支持在全人口群中促進「心理幸福感」的努力應成為政策和實務的最終目標,例如「幸福預算」政策以及「全民心理健康促進」舉措。然而,許多可能有助於提高人口群「心理幸福感」水平的措施往往是在「衛生部門」之外實施的,有效的努力需要跨部門合作和「將心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新方法。反觀臺灣,長期以來,政策制定者傾向將目光投向「醫療保健」部門或專門針對「臨床群體」的介入措施,以此作為解決「心理健康」問題的手段。但關注什麼樣的重點,就會決定做什麼事情,以及發揮什麼樣的影響性。因此,冀望臺灣各級政府能把多數民眾的「快樂幸福」放在施政目標的首要位置,而有不同於以往的政策思維及宏觀的服務規劃(周才忠、陳嘉鳳,2010)。將人民心理健康和快樂幸福的整體鐘形分配,往正面的方向移動,此時不待,更待何時呢!!


 摘要 

       過去文獻雖曾探討了「精神疾病」的社會成本,但鮮有研究估算與「心理幸福感」(Mental well-being)相關的成本。所以此研究針對丹麥數據進行了前瞻性分析,旨在確定「心理幸福感」狀況(2016年測量)與2017年政府支出(特別是「醫療保健成本」與「疾病津貼轉移成本」)之間的關聯性。其樣本數據來自2016年丹麥一項針對3508名成年人(16歲及以上)的基於人口的調查,該調查與丹麥登記資料(Danish registry data)進行了連結。採用經過驗證的《華威-愛丁堡心理幸福感量表》(WEMWBS)評估「心理幸福感」狀況。成本以美元購買力平價(USD PPP)表示。採用兩部分模型預測2017年的成本,並對社會人口統計特徵健康狀況(包括「精神疾病」發病率和健康行為)以及上一年(2016年)的成本進行了調整。此分析結果顯示,2016年「心理幸福感」狀況每提高1分,2017年每人「醫療保健成本」就會降低42.5美元(*95%信賴區間=-78.7美元/-6.3美元),「疾病津貼轉移成本」也會降低23.1美元(*95%信賴區間=-41.9美元/-4.3美元)。

       與「心理幸福感」相關的成本降低估計值,進一步豐富了我們對預防「精神疾病」潛在節約的認知。它透過展示「心理幸福感」水平從較低水平提升到較高水平(無論是在臨床範圍之內還是之外)所能帶來的節省,來闡明了這一概念。此估算值僅涉及研究中納入的「健康」相關結果所產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其他社會和經濟效益。這些估算值涵蓋了即時成本(「心理幸福感」測量後一年內產生的成本),而非長期「心理幸福感」改善可能帶來的成本。從社會角度來看,這些估算可能較為保守。以「群體方法」(Population approaches)來進行「心理健康促進」(Mental health promotion)至關重要,這不僅有助於加強疾病預防策略,還能降低非「精神疾病」族群中與「心理幸福感」程度較低相關的成本。此研究結果表明,投資於「心理幸福感」促進,一年內即可顯著降低醫療資源的使用和成本,以及職場因病假所造成的成本。    

 介紹 

      「心理健康」(Mental health)問題為社會帶來的成本龐大。據估計,歐洲28個歐盟成員國因「心理健康」問題造成的成本超過其GDP4%,即超過6,000億歐元/6,800億美元(OECD/EU, 2018)。其中,1.6%是由於「心理健康」問題導致的生產力損失1.2%是由於「社會安全方案」支出增加,其餘部分則為「醫療保健」方面的直接支出。丹麥每年因「心理健康」問題造成的直接成本約為9.624億美元,間接成本約為39億美元(Eriksen et al., 2016)。儘管過去30年來,與「心理健康」問題相關的成本問題日益受到重視(Knapp & Wong, 2020),但我們仍然對整個人口群(包括臨床和非臨床群體)「心理健康」狀況的差異在多大程度上影響成本知之甚少(而不是僅僅關注臨床群體,即「心理健康」問題或「精神疾病」的成本)。根據多項回顧性研究(De Neve et al., 2013; Diener et al., 2011; Diener et al., 2017; Lyubomirsky et al., 2005; Walsh et al., 2018),「心理幸福感」狀態通常被認為對身心健康和壽命具有保護作用,例如,透過改善心血管、免疫和內分泌系統功能,降低心臟病、中風和感染的風險,促進健康行為,增強疾病後的恢復能力和康復速度,所有這些都可能有助於降低「醫療保健」支出。此外,這些綜述還表明,「心理幸福感」狀態對生產力水平(例如,更高的績效、更少的缺勤)有益,有助於增強「韌性」(Resilience)和保持勞動力市場活躍度的動力;同時,它還有助於一系列社會結果(例如,增強社交能力和「親社會行為」),從而促進「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和「社會支持」,所有這些都可能對醫療社會服務支出產生影響。然而,儘管各種評估已證實「心理健康」問題的成本,但評估「心理幸福感」相關潛在節省的類似研究卻很少

     本研究基於《華威-愛丁堡心理幸福感量表》(WEMWBS)中隱含的「心理幸福感」概念,該量表涵蓋「享樂/快樂」(Hedonic)(感覺良好)和「圓滿」(Eudaimonic)(功能良好)兩個方面,這兩個方面都是整體構念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Regan et al., 2016)。「功能良好」(Functioning well)包括成長和發展,以及以賦予意義和目標的方式生活這在「健康」、『醫學』和『流行病學』研究中常常被忽視。「圓滿」方面具有發展性,往往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增強;「享樂/快樂」方面更容易受到社會人際關係環境波動的影響,並且可能對「健康促進」措施的反應更為迅速。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高水準的「圓滿式幸福感」(Eudaimonic well-being)具有保護作用,能夠增強個體因應有害或壓力環境的「韌性」。「精神疾病」的診斷是基於感覺不良好功能不佳,這使得「精神疾病」或較低的「心理幸福感」水平處於一個連續光譜的一端,而較高的「心理幸福感」水平則處於另一端(見下圖)。這也意味著「精神疾病」和「心理幸福感」狀況的連續性指標之間存在著強烈的相關性(Koushede et al., 2019)。重要的是,傳統的「精神疾病」成本估算並未考慮那些「心理幸福感」狀況較差但可能不符合診斷標準的個體所遭受的痛苦/煎熬(Huppert & Whittington, 2010)。然而,較低的「心理幸福感」水平可能與已確診和未確診「精神疾病」的個體成本增加有關,這可能導致成本被嚴重低估。

       我們檢索到七項研究,這些研究探討了「幸福感」測度對醫療保健利用/支出生產力損失的預測值(Shi et al., 2013; Sears et al., 2013; Harrison et al., 2012; Gandy et al., 2014; Roy et al., 2019; Keyes & Grzywacz, 2005; Riley et al., 2018)。所有這些研究均以美國樣本為基礎,並基於保險數據調查自述得出的經濟性結果。這些研究的結果一致表明,「幸福感」與醫療保健利用/支出(例如,住院、急診就診、處方藥)(Shi et al., 2013; Sears et al., 2013Harrison et al., 2012; Gandy et al., 2014; Roy et al., 2019Keyes & Grzywacz, 2005; Riley et al., 2018)、生產力損失(非計劃/臨時的缺勤、病假、勉強出勤/帶病上工、工作績效)(Shi et al., 2013; Sears et al., 2013Keyes & Grzywacz, 2005)以及以及人員流動(員工留任率、自願和非自願離職率)(Shi et al., 2013; Sears et al., 2013)呈現負相關。這些結果也顯示出對「幸福感」變化的敏感度——也就是說,那些因介入措施而「幸福感」得到改善的人,其醫療保健使用量有所減少(Sears et al., 2013)。然而,這些研究大多為非前瞻性研究,且樣本並非隨機抽樣(Shi et al., 2013; Gandy et al., 2014; Roy et al., 2019)。僅有兩項研究納入了具有全國代表性的樣本,但並未採用前瞻性設計(Keyes & Grzywacz, 2005; Riley et al., 2018);另有兩項研究為前瞻性研究,但並非基於隨機抽樣(Sears et al., 2013Harrison et al., 2012)。據我們所知,迄今為止,尚無研究利用歐洲國家層級的「登記資料」(Register-based data)進行全面分析,以評估「心理幸福感」與各種成本結果之間的關聯。此類研究對於增進我們對提升全體人口心理幸福感」水平所能帶來的潛在經濟效益的認識至關重要。

       旨在豐富不同「心理幸福感」水平相關成本證據的研究,有助於政府確保財政可持續性。這一點尤其重要,因為許多國家和地區面臨預算限制,可能傾向於削減用於「心理健康促進」的倡議和介入措施的經費。缺乏關於「心理幸福感」經濟效益的實證研究,或許可以解釋政策制定者為何傾向於削減此類計畫的資金。在本研究中,我們利用丹麥成年人口的大樣本,評估了「心理幸福感」與丹麥政府支出(特別是醫療保健成本疾病津貼轉移支付)之間的關聯性。基於上述證據,我們假設,較高的「心理幸福感」分數(採用連續量表)與次年較低的醫療保健成本和疾病津貼轉移支付有關

 方法 

 取樣 

       我們的資料來自2016年『丹麥心理健康與幸福感調查』(The Danish Mental Health and Well-Being Survey)(Nielsen et al., 2017),該調查採用隨機抽樣方法,對象為16歲及以上的丹麥男性及女性。丹麥統計局於2016年10月向樣本中的個人發送了一封電子郵件,其中包含有關該研究的資訊並邀請他們參與。共有3508人參與了這項網路調查(2016年10月18日至11月13日期間),回覆率為34%。此外,該調查透過丹麥統計局與丹麥公民登記系統(Danish Civil Registration System)(Pedersen, 2011)進行了連結,從而可以合併有關就業狀況家庭收入醫療保健利用情況社會服務使用等變項的數據。丹麥的每位公民都有個人登記號碼,這使得不同登記系統之間的資料可以相互連結(Thygesen et al., 2011)。所有數據均已匿名化處理,因此無法追溯到特定參與者。丹麥目前沒有針對問卷調查研究的正式倫理審查機構。本研究符合《赫爾辛基宣言》(Declaration of Helsinki)第二版倫理準則,並已在丹麥資料保護局註冊;所有保密和隱私權要求均已滿足。參與者自願完​​成並交回問卷即構成默示同意(Implied consent)。

 結果:醫療保健成本和疾病津貼轉移 

       所有成本數據均來自丹麥統計局2016年和2017年的數據。本成本分析利用了丹麥國家登記的資料,其中包含每位受訪者的匿名公民登記號碼,並與2016年『丹麥心理健康與幸福感調查』結果連結。成本包括:(1)醫療保健成本(一般科/專科醫師、住院、門診服務、處方藥);(2)疾病津貼轉移成本(包括部分疾病津貼轉移)。一般科/專科醫師的單位成本是基於現行的國家醫療保險費率(Kronborg et al., 2009)。住院和門診服務的單位成本均採用基於「診斷關聯群」(DRGs)的收費標準。不涉及疾病治療的醫療保健服務成本被排除在外,例如避孕指導處理(ICD-10代碼Z30)和其他情況(ICD-10代碼Z76)的醫療保健服務。處方藥成本的公共支出是透過從藥品零售價格中減去使用者支付的費用來計算的。

       所有醫療保健成本均以兩個時間段匯總:2016年全年以及2017年全年。病假津貼(長期缺勤,31天以上)根據每週缺勤小時數和相應薪資估算(Anker et al., 2009)。病假津貼也按兩個時段匯總:2016年全年以及2017年全年。所有用於分析的成本均以2016/2017年價格(丹麥克朗)計價,隨後使用線上轉換工具將結果轉換為國際美元(美元—USD,購買力平價—PPP)(價格和目標年份的匯率均為2017年匯率,PPP值來自國際貨幣基金組織,1丹麥克朗=0.13美元)(EPPI-Centre)。

 預測變項:「心理幸福感」

      《華威-愛丁堡心理幸福感量表》(WEMWBS)是一種經過驗證的測量工具,用於監測一般人口群的「心理幸福感」狀況(Stewart-Brown et al., 2015)。該量表已在丹麥得到驗證(Koushede et al., 2019)。WEMWBS包含14個正面表述的問題,總分介於14到70分之間;分數越高,「心理幸福感」狀況越好。WEMWBS分數擷取自2016年『丹麥心理健康與幸福感調查』結果。

 共變數 

      所有「社會人口統計」變項均擷取自丹麥統計局2016年的資料。這些「社會人口統計」變項包括:年齡性別(女/男);移民背景(丹麥公民/移民或移民後裔);婚姻狀況(已婚或登記伴侶關係/離婚、終止伴侶關係或喪偶/單身);教育程度(小學或未知/青年教育/高等教育);就業狀況(就業/失業/學生/退休/提前退休/其他-未定義就業狀況);以及收入(最低四分位數/次低四分位數/次高四分位數/最高四分位數)。由於收入資料缺失率為6.8%,因此為此變項建立了一個「缺失」類別。

      本研究納入了三個與健康狀況和健康行為相關的變項。前兩個變項來自國家登記的資料。為了對慢性疾病的存在進行分類,我們使用了「查爾森共病指數」(Charlson Comorbidity Index, CCI)。該指數基於19種不同的疾病(心肌梗塞/充血性心臟衰竭/周邊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失智症/慢性肺部疾病/結締組織疾病/消化性潰瘍/輕度肝臟疾病/糖尿病/半身麻痺/中重度腎臟病/糖尿病慢性合併症/任何腫瘤/白血病/淋巴瘤/中重度肝病/轉移性實質固態瘤/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每項疾病均根據其對死亡率的潛在影響進行加權,並根據「相對風險估計值」(Thygesen et al., 2011)分配1~6分。然後,將CCI評分分為三個共病症等級:低(CCI=0)、中(CCI=1~2)和高(CCI≥3)。為了評估「精神疾病」的數量,我們根據ICD-10編碼F00-F99(精神與行為障礙,包括與精神作用物質使用相關的障礙)和X60-X84(蓄意自我傷害)匯總了「精神疾病」和自傷診斷的總數。以下變項來自2016年『丹麥心理健康與幸福感調查』結果:身體活動量採用二元變數(每週或以上/少於每週一次)進行評估。社會人口學健康狀況/行為變項作為「共變數」納入分析,因為它們與「心理幸福感」和「醫療保健服務」利用相關(Sears et al., 2013Harrison et al., 2012; Riley et al., 2018; Stewart-Brown et al., 2015; Diehr et al., 1999)。

 統計分析 

       所有分析均使用統計軟體『STATA 14』版本進行。根據使用具有重尾截斷分佈特徵的「醫療保健成本」數據的建議,我們應用了兩部分模型(Mihaylova et al., 2011; Manning & Mullahy, 2001)。兩部分模型專門用於處理有限的依變項,因為我們假設一個值範圍可能存在一個下限,該下限出現在大量觀測值中。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發生任何事件,則個人年度「醫療保健支出」和「疾病津貼轉移」可能為零。在模型的第一部分中,使用完整樣本透過「機率單位迴歸模式」(Probit model)計算發生任何支出的機率。然後,對發生任何支出的人群子集擬合一個具有對數連接函數和伽瑪分佈的「廣義線性模式」(Generalized Linear Model, GLM)。更正式地說,該模式可以寫成模型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期望值的乘積,如下所示:

      因此,兩部分模型可分別檢視預測變項對「廣延邊際」(extensive margin)(如有支出,則採用Probit模式)和「集約邊際」(intensive margin)(如有支出,則採用GLM模式)的影響。隨後,計算預測變項對Probit模型和GLM模型組合結果的「增量效應/遞增效應」(Incremental effects)(Deb & Norton, 2018)。

      所進行的統計分析如下。首先,繪製簡單的未調整圖表(擬合線)以說明2016年連續《華威-愛丁堡心理幸福感量表》(WEMWBS)評分與2017年成本之間的關係。隨後,在調整共變數後,估計了2016年連續WEMWBS評分與2017年成本之間的關聯。對於每項成本估計分析,我們建構了模型1模型2模型1調整了年齡、性別、移民背景、婚姻狀況、教育程度、就業狀況、收入和2016年成本;模型2則在模型1的基礎上,除了上述所有變項外,還調整了「慢性病」、「精神疾病數量」和「身體活動量」。這兩個兩部分模型均以連續WEMWBS評分作為預測變項。在以「疾病津貼轉移」為結果變項的分析中,由於「疾病津貼轉移」意味著缺勤缺課,因此我們在模型1模型2中均未調整就業狀況。此外,由於這一結果僅與那些曾經或原本會在勞動市場活躍的個人有關,因此樣本僅限於工作年齡人口,即16至64歲(N=1839)。

       除年齡和「精神疾病數量」為連續變項外,所有變數均以分類變項的形式納入模型。所有分析均考慮了基於年齡、教育程度、地區、婚姻狀況、就業狀況和移民背景的調查「無回答加權(Nielsen et al., 2017),以減輕「選擇性偏差」。兩個模型皆基於無缺失資料的樣本,缺失資料如下:「心理幸福感」狀況174(5.0%);性別0(0.0%);年齡10(0.3%);移民背景0(0.0%);婚姻狀況10(0.3%);教育程度0(0.0%);收入(參見共變數部分);慢性病0(0.0%);身體活動5(0.1%);2016年「醫療保健」費用0(0.0%);2017年「醫療保健」費用0(0.0%)。2016年「疾病津貼轉移」額為0筆(0.0%);2017年「疾病津貼轉移」額為0筆(0.0%)。為了評估「多元共線性」(Multicollinearity)的影響,我們計算了每個自變項的「變異數膨脹因子」(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 VIF)值。所有VIF值均小於5,遠低於常用的10的臨界值(O’brien, 2007),顯示「多元共線性」不太可能成為我們分析中的問題。

 結果 

      所有包含成本的結果均已轉換為「美元購買力平價」(USD PPP),並在主表中以美元形式呈現;而以丹麥克朗(DKK)表示的原始結果則見附錄2(*此部分省略,請參考原文)。有關研究樣本社會人口分佈的資訊見表1(*此部分省略,請參考原文)。研究對象群體的平均年齡52.1歲,其中54.2%的參與者為女性

      下圖顯示了2017年成本與2016年「心理幸福感」水平(採用連續的《華威-愛丁堡心理幸福感量表》)之間的未調整曲線(擬合線)。圖中顯示,隨著「心理幸福感」水平的提高,成本呈現下降趨勢

       分析統計資料中,此處僅報告模型2的結果(模型1和模型2的結果均列於表格中)。下表顯示了「心理幸福感」(採用連續的《華威-愛丁堡心理幸福感量表》)與每人「醫療保健成本」和「疾病津貼轉移」之間的調整後關聯。2016年測得的「心理幸福感」水平每提高1分,2017年每人「醫療保健成本」(-42.5美元,95%信賴區間=-78.7美元/-6.3美元)和「疾病津貼轉移成本」(-23.1美元,95%信賴區間=-41.9美元/-4.3美元)均相應降低

 討論 

       本研究旨在評估某一年的連續「心理幸福感」評分在多大程度上能夠預測隔年的「醫療保健成本」/「疾病津貼轉移成本」。2016年較高的「心理幸福感」水平(連續評分)與2017年較低的「醫療保健成本」和「疾病津貼轉移成本」有關。也就是說,在調整了包括精神/慢性疾病身體活動和前一年成本在內的一系列共變數後,「心理幸福感」水平每提高1分,2017年每人「醫療保健成本」就會降低(-42.5美元,95%信賴區間為-78.7美元至-6.3美元),「疾病津貼轉移成本」也會降低(-23.1美元,95%信賴區間為-41.9美元至-4.3美元)。

 研究結果的脈絡化分析 

    與先前的研究(Shi et al., 2013; Sears et al., 2013Harrison et al., 2012; Gandy et al., 2014; Roy et al., 2019Keyes & Grzywacz, 2005; Riley et al., 2018)一致,我們的結果證實了我們最初的假設,即隨著「心理幸福感」水平的提高,「醫療成本」呈下降趨勢。鑑於成本結果的計算方式考慮了前一年的成本,這一發現尤其顯著,因為已知前一年的成本與未來的成本高度相關(Sears et al., 2013Harrison et al., 2012)。我們對社會人口統計因素以及一系列與健康狀況和健康行為相關的指標進行了調整,這些因素可能會影響醫療保健利用率因病缺勤率的差異。因此,我們的研究結果表明,「心理幸福感」水平與「醫療成本」之間的負相關關係並非由某個特定的脆弱群體推高「醫療成本」所致,該群體並非由於其既往醫療保健利用率高、社會經濟處境逆境或存在較高的精神或身體疾病患病率等特徵而導致「醫療成本」上升。我們的研究結果表明,除了眾所周知的透過預防「精神疾病」所能實現的資源利用和成本節約(McDaid et al., 2019)之外,透過提高臨床或高危險群體以外的「心理幸福感」水平,還可以顯著改善人口群健康狀況,從而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我們的研究發現,隨著「心理幸福感」水平的提高,成本會持續降低,這不僅適用於高於或低於特定閾值的「心理幸福感」水平(這通常是「精神疾病」相關成本評估中的情況),而且適用於從最低到最高的整個「心理幸福感」水平分佈。因此,當盡可能多的人口群的「心理幸福感」水平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時,成本的降低幅度將最大

       我們的研究結果還表明,改善「心理幸福感」可以在短期內帶來正面的投資回報。一項介入措施,如果每人成本為65.6美元(即42.5美元+23.1 美元),並且能夠使《華威-愛丁堡心理幸福感量表》提高1分,那麼透過降低一年內對醫療保健服務和病假的需求,就能減少支出並釋放相當於投資額的稀缺資源。此類論點的前提是,有證據顯示「心理幸福感」可以在短期內得到改善,而這方面的證據基礎正在不斷增強(Sears et al., 2013; VanderWeele, 2020Kalra et al., 2012; Enns et al., 2016)。鑑於一些由慢性疾病引起的穩定「醫療保健成本」可以透過「心理健康促進」來改善,因此,透過能夠帶來可持續改變的「心理健康促進」介入措施,可以實現更長期的成本節約

 政策和實務的意涵 

        2000年至2017年間,丹麥公共「醫療保健」支出大幅成長46%(Rasmussen & Kristensen, 2019),2017年「醫療保健」支出佔公共總支出16.4%(Dam, 2019)。隨著「醫療保健」支出不斷攀升(其原因多種多樣,例如疾病負擔加重以及「醫療保健」預算調整),越來越需要找出能夠降低成本的因素——特別是那些能夠預測健康和疾病狀況,進而影響「醫療保健」利用率和成本的可改變因素。先前的研究已經表明,提高人口群「心理幸福感」水平在短期和長期內都具有經濟效益(Knapp et al., 2011; Nurse et al., 2014)。我們的研究結果進一步證實了這一點,並表明促進人口群「心理幸福感」——除了其本身具有重要意義之外——還應具有降低「身心疾病」治療成本的額外益處,而且這一目標可以在短期內實現成功做到這一點的政府將可以自由地將這些財政資源分配給「醫療保健」領域內外的其他優先事項。同樣,原本用於支付員工病假工資的經費也可以用於其他福利預算或其他用途。總而言之,政策制定者需要更加重視人口群「心理幸福感」可能帶來的社會和經濟影響。政策制定者不應僅將討論重點放在「醫療保健」服務和保險上而應採取措施提高「心理幸福感」水平較高的人群數量並通過這一過程降低「醫療保健」利用率和因病造成的「生產力」損失

      「心理幸福感」是可以改善的,支持在全人口群中促進「心理幸福感」的努力應成為政策和實務的最終目標(Regan et al., 2016)。歐盟執委會和世界衛生組織(WHO)制定的政策與研究重點支持這樣一種觀點:重視促進「心理幸福感」對於長期成長和永續發展至關重要(Forsman et al., 2015;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19; WHO, 2005)。尤其需要採取「曲線移動」(Shifting of the curve)方法(見下圖),來改善「群體心理健康」(Population mental health),這意味著要讓整個人口群的「心理幸福感」程度向更高的水平靠攏(Rose, 1992)。

      在其他地區,紐西蘭等國家近期在其首個「幸福預算」(Well-being budget)中,尤其重視促進年輕人的「幸福感」(Treasury NZ, 2019)。蘇格蘭則監測有助於提升「心理幸福感」的活動指標的進展情況,例如靠近綠地水域(NPFT, 2019)。近期研究表明,社會經濟因素與「心理幸福感」程度呈負相關(Stewart-Brown et al., 2015; Santini et al., 2020)。因此,僅僅關注提高「教育水準」和「財富」似乎不足以提升「心理幸福感」水平。然而,一些人際關係休閒娛樂因素能夠預測「心理幸福感」水平的高低(Santini et al., 2020),這表明在「全民心理健康促進」(Universal mental health promotion)計劃中,額外關注這些因素尤為重要。

     「全民心理健康促進」意味著培養那些已知能夠保護與提升「心理幸福感」的行為和環境。此類措施可以鼓勵個人參與有益於「心理健康」的行為,例如增強自我覺察自我調節能力的行為(如專注力、心流體驗、正念、自我關懷),以各種方式保持活躍/活力,維繫社會關係並積極參與社會活動,以及投身於有意義挑戰事業/目標。這些措施也可以支持「社區組織」和「市政當局」營造有利於參與「心理健康」行為的環境(Santini et al., 2018)。重要的是,全民「心理幸福感」促進不僅有助於維持個體的健康,還有助於形成“群體免疫”(Herd immunity),即社區中「心理幸福感」水平較高的人越多,患有急性或長期「心理健康」問題的人就越有可能得到支持(Stewart-Brown, 1998; Blair et al., 2010)。

      後者同樣適用於「醫療保健」利用情況,因為已有研究表明,較高的「社區幸福感」(Community well-being)(平均幸福感較高的郡縣或郵政編碼區域)與這些社區的「醫療保健」支出減少相關(Roy et al., 2019; Riley et al., 2018)。後設分析回顧研究進一步支持了這一觀點,即良好的「心理社會」(Psycho-social)的社區環境與更好的「身心健康」結果相關,並且與「醫療保健」利用率呈負相關(Egan et al., 2008)。制定有效的「心理健康促進」策略面臨的一項挑戰是,政策制定者可能傾向於將目光投向「醫療保健」部門或專門針對「臨床群體」的介入措施,以此作為解決「心理健康」問題的手段。然而,許多可能有助於提高人口群「心理幸福感」水平的措施往往是在「衛生部門」之外實施的。有效的努力需要跨部門合作和「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health-in-all-policies)的方法。一些有前景的研究領域包括投資提高人們對「心理健康」行為的認識/覺察的價值(Santini et al., 2018; Koushede et al., 2015)、保護性環境因素(例如綠地)或文化/藝術作為促進人口群「心理幸福感」的一種方式(McDaid et al., 2019; Fancourt & Finn, 2019)。

       在解讀研究結果時,應注意一些優點和限制。主要優勢包括前瞻性設計使用經過驗證的「心理幸福感」測量量表以及使用與國家登記系統連結的基於人口的調查。這種方法使得我們能夠將一年的「心理幸福感」狀況與次年以貨幣形式表示的成本結果以及一系列基於登記系統共變數直接聯繫起來。此外,由於結果和大多數共變數均來自登記系統而非調查,因此本研究不存在因單一來源的自我報告資料而導致的常見方法偏差問題。一些限制如下:回覆率為34%,雖然這對網路調查來說並不罕見,但仍不能排除選樣偏差的可能性。女性、45歲及以上人群、受過較高教育(高等教育)的群體、已婚或已登記伴侶關係的群體、就業者、具有丹麥(非移民)背景的群體以及高收入群體的回覆率較高(Nielsen et al., 2017)。我們在所有分析中都應用了權重,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統計不確定性。由於我們的資料集缺少一些相關變項,因此我們無法調整諸如飲酒吸煙營養等因素,儘管這些因素也可能產生中介作用。最後,需要指出的是,調查時間(2016年10月)與成本資料(2016年和2017年)之間存在部分重疊。

       在本研究中,我們的最終結果是基於分析模型,該模型調整了健康狀況健康行為(人口統計和社會經濟因素除外)。我們這樣做是為了盡量減少健康因素的混淆,但由於我們的模型已經考慮了先前的「醫療保健」利用情況,因此可能存在過度調整的可能性。此外,還需考慮到,由於疾病的持續存在,「醫療保健」成本和「轉移支付」在每年之間高度相關。部分成本可能會隨「心理幸福感」狀況的改善而降低,例如透過改善「自我照護」、「健康生活型態」(health-related lifestyles)以及增強抗壓的「韌性」。我們的方法較為保守,因為它排除了所有對慢性病的長期持續正面影響,而僅關注與「心理幸福感」狀況最直接相關的成本。

      關於本研究的範圍及其意涵,也應作一些補充說明。由於缺乏數據,本研究無法估算其他相關成本結果的潛在節省,例如與帶病上班短期病假津貼轉移市政照護服務相關的成本結果。此外,由於「幸福感」不涉及殘障撫卹金的診斷依據,我們的研究設計無法估算殘障撫卹金的成本,但其他研究已證實「幸福感」與提前退休意願(Siegrist et al., 2007)以及因殘疾而退休的風險(Harkonmäki et al., 2009)呈負相關。其他研究報告了「幸福感」在生產力(Shi et al., 2013; Sears et al., 2013Roy et al., 2019;)和員工留任率(Shi et al., 2013; Sears et al., 2013)方面的益處,而這些益處我們也無法評估。我們估算的「病假津貼轉移成本」僅包括補償因病長期缺勤人員的費用,但並未涵蓋這些人員實際損失的生產力價值。換言之,本研究涵蓋的成本範圍遠非詳盡無遺,從社會角度來看,我們的最終結果低估了「心理幸福感」提升所帶來的成本降低。未來的研究需要透過以下方式驗證本研究的結果:(1)使用更大樣本量和更高回覆率;(2)使用更長的追蹤資料;(3)納入我們研究未能獲得的上述結果。此外,還有必要進行進一步分析,以評估在「醫療保健」之外的其他領域/部門推廣「心理幸福感」所帶來的更廣泛的經濟效益。

 結論 

       本研究結果支持並擴展了先前的研究發現,即人口群「心理幸福感」狀況能夠預測未來「醫療保健」成本和「疾病津貼」支出(以美元購買力平價表示)。2016年較高的「心理幸福感」狀況(以連續變項衡量)與2017年較低的成本相關,也就是說,「心理幸福感」狀況每提高1分,2017年每人「醫療保健」成本(-42.5美元,95%信賴區間為-78.7美元至-6.3美元)和「疾病津貼」支出(-23.1美元,95%信賴區間為-41.9美元至-4.3美元)就會降低。這種關係呈線性,意味著在整個「心理幸福感」水平範圍內,從低到高的「心理幸福感」水平提升與顯著的成本節約相關。即使考慮社會人口統計特徵、身心健康狀況以及健康行為的差異,結果依然穩健。本研究的估算涵蓋了成本結果,並涉及「心理幸福感」水平提升所帶來的短期成本降低。因此,從社會角度來看,我們的估算應被視為保守估計。我們的研究結果表明,投資於提升人口群「心理幸福感」水平本身就意義重大,同時還能帶來許多額外益處,例如降低多種成本。旨在提升所有人口群心理幸福感」水平的「全民心理健康促進」舉措,既能在短期內釋放資源並降低成本(甚至可能實現成本中性/不增加成本),又能從長遠來看為社會節省成本。



🔍引用來源:

Santini, Z. I., Becher, H., Jorgensen, M. B., Davidsen, M., Nielsen, L., Hinrichsen, C., Madsen, K. R., Meilstrup, C., Koyanagi, A., Stewart-Brown, S., McDaid, D., & Koushede, V. (2021). Economics of mental well-being: a prospective study estimating associated health care costs and sickness benefit transfers in Denmark. The European Journal of Health Economics, 22, 1053-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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